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微調稅制作為財源」是長照唯一的出路

「微調稅制作為財源」是長照唯一的出路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針對長照財源的建言20150423

台灣隨著人口老化速度加遽,國人對長照的需求日益迫切,長照制度的建立已刻不容緩。然而,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長照服務法草案,仍欠缺關鍵性的最後一塊拼圖──財源!行政院規劃採取「長照服務法+長照保險法」:以長服法處理長照的服務與人力,以長照保險提供長照服務的財源。然而,長照保險法草案目前仍卡在行政院,卡住的原因其實也是「錢」的問題,長保法原訂2016年開辦,草案中規定政府應承擔36%長保經費,2016年為217億,但國家財政困窘,行政院已確定編不出這筆經費。其次是,工商團體也無法接受雇主分攤比例。在「政府負擔不起、雇主不願多負擔、人民難以負擔高保費」的現況下,長照保險的推動已陷入僵局。而長保的僵局,其實並不特別,目前台灣已開辦的社會保險,例如:勞保、健保、國保等,都已一一出現破產危機,因此,長照是否只能有「長照保險」的唯一選項?或在缺乏人力、服務的現況中另闢蹊徑?這仍是我們應該深究的重要問題。普及照顧政策聯盟於今日(4/23)召開記者會指出,在長照服務量能不足的情況下,如果貿然開辦長照保險,勢必在短期間促使服務需求突然擴大,而服務提供卻無法隨之增加,造成「供給」與「需求」越離越遠,導致長照制度解體。為建立能永續經營,且具世代正義的長照服務體系,普照政策聯盟建議以「長服法+微調稅制作為財源」作為解套方式。

長照現況無人力、無服務、無財政負擔可能性,微調稅制是唯一的出路!
未來十年為台灣高速高齡化來臨前的關鍵時刻,台灣在2000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僅增加約6萬老年人口,但2014年至2025年,平均每年將增加17萬老年人口(包含每年1.785歲以上之超高齡人口)。台灣是否能夠把握時機,建立健全且讓人民安心的長照服務體系,關鍵性因素在於:第一,是否能夠以社區式預防性服務延緩及減少中、重度失能人口比例,以降低服務需求量及難度。第二,能否以合理工作條件,包括合理薪資,以及降低整體老人失能程度所達成的「自在老,輕鬆顧」,召喚社區人力加入長照工作。台灣迄今已有10萬人完成照顧職訓,但2014年底僅7仟餘人從事居家服務工作,即使加上於護理之家和老人養護機構服務者,總共也只有約24千人,即是因為目前照顧工作勞動負荷過重及薪資過低;相對而言,外籍看護工卻有22萬人之多(見圖一、圖二)。


圖一:照顧服務員培訓及從事現況





圖二:現行長照人力來源比例現況


第三,能否由簡易而繁難,逐步增強全國各地社區照顧量能,發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以上三個方向,將有效協助台灣翻轉「長照一面倒靠外勞」的現況困境,建立健全的服務和人力系統。所有這些,有賴政府和社區以共同決策、協力執行的非營利方式去達成。瑞典長照學者Sundström and Johansson指出,在高齡化時代,家屬照顧應與公共照顧並存。他們語重心長地說,「政府與家庭的共同承擔可以說是團結(solidarity)的現代含意」。往後台灣社會及家庭的存續,有賴這種形式的團結。


圖三:「社區整體照顧服務」架構圖


 然而,就長照財源部分,行政院規劃中的長照保險法,政府負擔比例不低於36%105年經費規模為217億元。據悉,行政院無法籌出此預算,加上企業不願承擔提撥額,長保法因此觸礁。有鑑於此,有必要改以指定稅源的方式籌措現階段長照服務所需經費,才不至於讓我國長照制度於此關鍵時刻落入進退失據,甚至開天窗的窘境。其次,立法院預算中心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評估報告指出,「104年度止之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55,458億元,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38.01%,雖尚在公共債務法40.6%上限內,惟政府未來可再舉債之空間已相當有限,恐難因應國家遇有重大變故之所需。」而隨著人口老化及生育率持續低靡,據國發會針對台灣103-150年人口推估報告可知,104年之後,工作人口將逐年減少,平均每年減少12萬人;反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則將大幅攀升,長照所需要的經費亦將隨人口老化而倍增,這對於已經捉襟見肘的國家財政,無疑是雪上加霜。因而,在此時建置長照服務體系,不僅應思考需要照顧者及被照顧的權益,同時也應兼具世代正義,適度調整稅制乃是不得不的選項,也是唯一的選項。

以加徵遺產及贈與稅、微調加值型營業稅0.5%作為長照服務的財源規劃!
(一)遺產及贈與稅降稅過鉅,有違公平正義,適度調整有助於抒解社會不滿。
2009年遺產及贈與稅由最高邊際稅率50%,降至單一稅率10%。當時財政部主張,調降遺贈稅有助於台商資金回流、擴大稅基,而「提昇納稅依從度及資本運用效率」。然而,大幅調降稅率之後,回流的資金並未用於生產性的投資,而是大舉投入房地產,數年間台灣房市飆漲,讓人民苦不堪言,特別是年輕世代。此外,遺產稅及贈與稅為高所得者方可能被課徵稅目,屬於「富人稅」的性質,遺產稅及贈與稅加徵百分之十撥充長照基金,有助於實現社會公平,符合當今舉世各國提高富人稅之趨勢。
其次,2009年遺產及贈與稅修正,同時提高免稅額,由700萬提高為1200萬,一般人遺產受扣稅的可能性已大為降低。根據財政部統計,徵稅案件約為3%,亦即,97%遺產稅申報案件為免徵遺產稅,可見遺產稅是極少數人的富人稅。

年度
遺產稅申報案件
徵稅案件
徵稅比例
100
110,214
3440
3.1%
101
123,854
4040
3.2
102
124,979
4837
3.8%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統計年報
(二)微調加值型營業稅(消費稅),提供穩定長照財源,對民眾負擔影響有限。
指定加值型營業稅作為長照的財源,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我國現行營業稅稅率相較於世界其他國家均屬偏低。例如其中一般稅額營業人稅率僅5%,低於鄰近各國營業稅(日本8%,韓國10%,新加坡7%),更遠低於OECD國家的平均消費稅率(2012年平均18.7%);二是加徵加值型營業稅稽徵成本較低,且稅源穩定。因此,雖一般認為調漲加值型營業稅可能引起物價上漲,然普及照顧政策聯盟主張,由於人口老化長照需求孔急,且國家財政困窘,加值型營業稅微調0.5%對物價影響應相當有限。

()繳長保費比加值型營業稅加徵0.5%負擔還要重!
依據衛福部的規劃,長保費約為健保費的1/5。因此推估調漲加值型營業稅與繳交長保保費對一般民眾的負擔。就加值型營業稅調漲0.5%之後,以主計總處可支配所得五分位以及消費支出等資料作為推估的依據,一般民眾,即中間組(第三級),每戶每年可支配所得823,937元,加值型營業稅調漲0.5%之後,全年負擔增加3,408元。如果開徵長照保險,一對夫妻若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長保費每年約負擔4,188元,較調整加值型營業稅模式多780元;而若育有二名未成年子女,則長保費每年約5,472元,差距增加至2,064元。
從推估數據可見,對於一般民眾而言,開辦長照保險的保費負擔,反而高於調整加值型營業稅。更有甚者,對於子女數越多的家庭,如採用長照保險制度,負擔將越重。此外,依據衛福部的規劃,長照保險保費計算將依照健保的規定,因此,除了一般的保費之外,同時規劃有補充保費。如此一來,長照保險的保險費將遠高於上述的費用,同時全民健保目前被批評的制度不公平之處,將複製至長照保險當中,使得新上路的制度難以避免不公平正義的爭議。因此,採加徵加值型營業稅0.5%作為長照財源,應較具可行性及社會公平性。

(四)加徵遺贈稅10%以及0.5%加值型營業稅,足夠建置完整的長照服務體系嗎?
依目前的規劃推估兩類指定稅源的規模,我國營業稅一般稅額(加值型營業稅),過去三年分別為20112,812億元,20122,791億元,20133,002億元。而遺產及贈與稅自2009129修正以來,於20092013年間,平均每年扣除特殊個案之每年稅收,為246.6億元。據此推估,加值型營業稅調升0.5%約可多出270億至300億元稅收,而遺產及贈與稅由現行的單一稅率10%,調高至20%,增加之10%每年可增加約246億元。以上兩種稅源推估每年可得約516億元,根據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長期照顧保險規劃與重要議題」簡報(1034月)推估若實施長保制,105年總預算規模為604億元(含『現金給付』)。採稅收制則完全為『實物給付』(純提供服務),所需經費應低於此預算規模,前述兩個稅源(每年約516億元)於現階段應為恰當之額度。

結論:我們要有財源規劃的長照服務法!
目前國家財政窘迫已是不爭的事實,窮到了連行政院自己規劃的長保政府負擔也編列不出來!如果僅僅是通過沒有財源規劃的長照服務法,人民能夠得到的,充其量也就是目前的殘補式、片段式服務,完全無法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需求,也不足以承擔起國家的照顧責任。而長照保險建立在健保的保費計算基礎上,對一般受薪階級而言,負擔沉重且不公平。其次,沒有財源規劃的長服法,僅僅是一個框架,不僅無法改變現況,又無法促進長照服務發展,完全沒有前瞻性可言。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呼籲,一個負責任的長照制度應該顧及現況與未來,並且體現社會之公平正義,為今之計,應從微調稅制著手,規劃充足財源,改變長照的體質,讓服務、人力長出來,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普及照護政策聯盟由以下團體組成: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台灣婦女全國聯合會
台灣女人連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勞工陣線
居家服務策略聯盟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濫用外勞 抓不勝抓 外勞申請大門一開再開,究竟便宜到誰?!

濫用外勞 抓不勝抓
外勞申請大門一開再開,究竟便宜到誰?!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針對勞動部外籍看護工政策之建言20150409
       
近日「阿帕契號觀光團」事件,最令人意外的一個面向竟是,違法參訪的一行人中,並無應照顧老人,卻有四名外籍看護工隨行陪同「看飛機」!
這類的事件並不少見,外籍看護工被要求帶小孩、打理家務、陪同逛街購物….,由於受罰者寡,一般民眾習以為常。這彰顯的是,勞動部根本無法確保外籍看護工勞動權益,連帶使中高齡女性所從事的家務、清潔、托育工作被外勞取代。普及照顧政策聯盟於今日(4/9)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一方面應遏止濫用外勞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規畫中放寬外勞照顧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老人之政策,應該立刻叫停!否則,繼續縱容濫用外勞,勢必加速取代本國勞動力,並使外勞成為我國長照主要人力,最終則將危及台灣長照制度之建立。

勞動主管機關稽查不力,外籍看護工勞動條件堪慮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三款規定禁止雇主「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並於同法第68條第一項設有315萬的行政罰,明文禁止外籍看護工從事照顧中、重度失能老人之外的工作。但此次阿帕契案中,卻有多名外籍看護工陪同看顧小孩。此事件凸顯許多國人聘請外籍看護工「一個人當三個人用」,一般民眾都習以為常,大概只有勞動部不知不覺!顯示勞動部對現有近22萬外籍看護工有多少人被雇主指派從事照顧業務之外的事務所知有限,也難以管理。
影響所及,家庭外勞權益受侵奪的指控時有所聞,政府調查也証明屬實。去年(2014)勞動部首度調查外勞在台工作狀況,發現有7成家庭外勞全年無休,另外近3成平均每月休假一天。另外,研考會於2012年間委託調查,發現家庭外勞每日平均工時高達18小時。這些調查結果,在在坐實外勞權益團體所說台灣家庭外勞是「血汗勞工」的控訴。
但目前勞動部卻強力推動「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老人申請外籍看護工」政策,甚至於今年二月間進行民調,以暗示性問話誘導人民同意繼續放寬家庭外勞,以為其政策背書。
阿帕契參訪案無疑打了勞動部一個巴掌,證明即使現行制度僅允許外勞服務需24小時照顧的中、重度失能老人,勞動部都無法妥善管理。這使我們可以高度懷疑,如果開放外勞照顧輕度失能者,由於所需照顧時間更少,可想而知將被派遣從事更多違法事項,並取代更多本國弱勢中高齡婦女賴以維生的工作。
放寬家庭外勞排擠本國婦女就業,並將使長照制度潰堤!
「國家縱容國人把家庭外勞當奴工使用」和「國人不斷要求政府開放家庭外勞」兩者互相共振,產生排擠本國女性勞工從事家事服務與長期照顧的效應。影響所及,雖然我國推動長照政策七年以來訓練了10萬名照顧人力,至今卻只有2萬名從事醫院、機構及居家照顧工作。目前外籍看護工近22萬人,現在勞動部估計若開放外勞照顧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將增加3.5萬至4.2萬外籍看護工,而加上國人素有鑽法律漏洞的習性,可知此政策一旦開放,外籍看護工很容易竄上30萬。如此,外籍看護人力將是本國看護工的十餘倍,足以使本國長照體系潰堤!
不僅於此,大量引進家庭外勞,吃掉照顧與家事服務的本國女性大量工作機會的結果,使「女性提供照顧服務支持女性就業」的女性就業食物鏈發生斷裂,以致我國成熟女性勞動力甚低,到了50歲能力高峰階段,就業率比韓國低10%,比日本低20%,比德國低30%,比瑞典低35%!這我國社會力將因此落後其他國家的程度,底下這張圖中代表台灣的粗線跟其餘國家的女性──尤其是熟齡女性──就業曲線之間的落差,讓我們一目了然!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OECD Database
這些國家中僅有德國的長照依賴外勞,但歐盟體制讓德國經濟發揮虹吸效應,以致其本國女性不缺勞動機會,而台灣相對於中國,處境正如歐豬之於德國,從整個社會的發展考量,台灣並無貪用外勞代勞的本錢!
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高齡醫學中心主任、國立陽明大學高齡與健康研究中心主任陳亮恭教授的估計,台灣目前使用的22萬名外籍看護工一年等於480億元的經濟規模!這「外勞經濟」的產值並不會留在本國,加上因此少了本國婦女的潛在22萬個工作機會,意謂著女性的購買力大為低落,不足以支撐更多其餘女性的就業(女性最愛買的,是其他女性提供的貨品和服務)。此問題若不能盡速妥善處理,將造成我國女性與社會的長程嚴重雙輸,包括未來高齡化時代壽命甚長的女性的老年經濟安全困境。
有鑑於此,勞動部於日前宣布啟動「婦女職涯第二春計劃」。──在這個當兒,勞動部為何左手打右手,竟然規劃繼續放寬聘雇外籍看護工?這個政府,所作所為如此顛三倒四,難怪令人民慨歎「頭殼壞去」了!

普照盟的呼籲與建言
一、現有22萬外籍看護工的龐大人數,以及其「血汗勞工」處境,顯示勞動當局長年鼓勵國人把外勞當奴工,使「女性從事照顧服務支持女性就業」的女性就業食物鏈發生斷裂,導致各種年齡層女性就業率都偏低,更嚴重剝奪中高齡弱勢女性勞工的大量工作機會,使她們和她們的家庭成為依賴救濟的社會負擔,或像轉業無門的國道收費員們,不斷發出怒嘷,如此,勞動部成為製造社會分化的亂源!我們呼籲勞動部懸崖勒馬,回歸促進本國女性勞工就業的正軌!
二、本聯盟呼籲勞動部,在討論是否開放外籍看護工申請時,應謹守外籍看護工的補充性的原則,僅針對有24小時照顧需求者開放。防線一旦崩壞,有如飲鴆止渴,我國的長照政策將僅剩外籍看護工一途!我們同時要呼籲長照主責機關衛福部切實負起建置長照制度的責任,絕不應任由外行的勞動部越俎代庖!
三、本聯盟呼籲應制定合理的辦法,將外勞視為珍稀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們,像楊玉欣們、杏林子們,滿足這些弱勢者的需求,並妥善保障外勞的權益。此外,應調整本國長照服務內容及申請條件,讓輕度和中度失能者也能得到所需的服務,並課以合理的自付額,一方面滿足失能者及其家庭的需求,另一方面大幅度增加本國照顧人員的服務時數,以提高其薪資,創造合理的工作條件。否則,如果聽任勞動部進一步開放外籍看護工,連輕度失能也依賴外勞,等於就此宣告我國長照制度潰堤!



普及照護政策聯盟: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台灣婦女全國聯合會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勞工陣線
居家服務策略聯盟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